盈理合伙人王明律师受聘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特聘专家
近日,盈理合伙人、EHS-消防、应急与特种设备研究院院长王明律师受邀赴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参与交流活动,并被正式聘任为该院特聘专家。此次合作,是盈理在公共安全领域专业获得权威认可的重要里程碑,也为双方在消防安全、应急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等领域的深度协同奠定了坚实基础。
盈理业绩 | 标杆实践:盈理成功为某大型跨国企业完成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项目
近日,盈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盈理”)数据合规团队再传捷报。经过近半年的深度投入与紧密协作,我们成功为某大型跨国企业(以下简称“客户”)完成了全面的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项目。此次项目的圆满交付,不仅彰显了盈理在数据合规领域的卓越专业能力与深厚实务经验,更标志着盈理数据合规业务版图已成功拓展至最新监管前沿,并实现了从咨询到落地执行的全链条服务能力覆盖。
盈理“菁盈计划2025”第十一期:超高层建筑安全疏散和火灾爆炸案件办理
2025年12月,盈理“菁盈计划2025”第十一期培训顺利举行。本期培训以“超高层建筑安全疏散和火灾爆炸案件办理”为主题,特邀盈理合伙人、EHS-消防、应急与特种设备法律研究院院长王明律师主讲。培训由北京办公室线下举办,杭州、深圳办公室同步线上参与,并定向邀请超高层建筑管理相关单位管理人员线上参会,共同围绕高层建筑安全管理与事故法律应对进行专业交流。
025美国AI监管政策变迁:解读美国联邦政府《确保人工智能国家政策框架》行政令 ——兼论“法律碎片化”背景下中国AI企业出海的合规启示
当地时间2025年12月11日,美国总统唐纳德·特朗普签署了《确保人工智能国家政策框架》(Ensuring a National Policy Framework for Artificial Intelligence)行政命令(下称“《确保行政令》”)[ https://www.whitehouse.gov/presidential-actions/2025/12/eliminating-state-law-obstruction-of-national-artificial-intelligence-policy/]。
这一举措标志着美国政府正式向各州碎片化的AI监管提出挑战,意图通过联邦层面的“抢占立法权”(Federal Preemption),建立一个统一、弱监管、去意识形态化的全国性AI监管法律体系。其根本战略意图在于通过消除国内(联邦与州、州与州之间的)法律壁垒,整合国家基础设施、算力与创新资源,以举国体制的姿态与中国在人工智能领域展开竞争。
盈理合伙人郭秀娟律师受邀为深圳国企高质量发展能力提升培训班授课
近日,盈理合伙人、金融风险管理师郭秀娟应邀为深圳某区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能力提升培训班授课。课程以线下形式开展,围绕“国企风控及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主题, 多家国企单位的领导干部参与本次课程,并对课程质量给予高度评价。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校友一行到访盈理深圳办公室开展交流
2025年12月17日,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总经理课程AMP85班校友一行到访盈理律师事务所深圳办公室,开展深度交流活动。围绕企业合规管理、数据资产化风险防控等核心议题,AMP85班校友代表与盈理合伙人马晓强律师进行了深入研讨,旨在搭建商界与法律界的资源对接桥梁。
盈理为金辉集团发行中期票据提供法律服务
2025年12月2日,盈理律师事务所作为发行人法律顾问,为金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辉集团”)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金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提供了专业法律服务。
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发布AI能否作为发明人的指引(2025)
当地时间2025年11月28日,美国专利商标局(U.S.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USPTO)在《联邦公报》(Federal Register)上发布了《人工智能辅助发明发明人指南-修订版》(Revised Inventorship Guidance for AI-Assisted Inventions,下称 “《2025指南》”)[ 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5/11/28/2025-21457/revised-inventorship-guidance-for-ai-assisted-inventions],重申“只有自然人才能被视为发明人”。《2025指南》并没有修改目前判断发明人资格的规定,但废止了2024年版指南引入的Pannu因素(Pannu Factors)在判断发明人资格审查中的适用,明确了AI辅助的创新在现行法律原则下应当如何进行评价。
无独有偶,2025年11月10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的决定》(修订后的《专利审查指南》,下称“《指南》”)同样对人工智能领域的专利审查标准作出了明确。
本文以USTPO《2025指南》为切入点,简要回顾当前各主要司法辖区(中、美、欧盟和英国)在AI辅助创新的背景下对AI可否作为发明人的主要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