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详情

盈理房地产团队成功代理两起回迁房买卖纠纷

近日,盈理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团队成功代理两起回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客户的诉求。

购房人W于2018年与被拆迁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购买位于北京市通州区的一处回迁房。然而合同签订后,该地区拆迁工作长期未能启动,导致房屋无法实际交付。购房人W先生多次联系被拆迁人协商解决,对方不仅拒绝退还购房款,后更失去联系。盈理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团队的陈鸿慈律师、马皓月律师接受委托后,制定详细的维权方案,在取证、发送律师函之后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多轮沟通与谈判,在开庭时双方最终达成调解,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合同解除,并由被拆迁人分期返还全部购房款,最大程度的保护了购房人W先生的合法权益。

另一购房人S先生于2007年与被拆迁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了回迁房,并于签约当日付清全部购房款,随后实际占有并使用该房屋至今。2025年5月,小区物业通知该房屋可办理产权登记,购房人S先生即联系被拆迁人要求配合办理。但因房价较2007年上涨近七倍,被拆迁人拒绝协助,并表示欲收回房屋。由于2007年所签合同内容较为简略,未载明出卖方具体身份信息,盈理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团队陈鸿慈律师、马皓月律师在接受委托后,依法申请法院调取相关拆迁安置材料及户籍信息,成功追加被拆迁人的妻子及子女为共同被告。对方辩称房屋出售未经共有人同意,属无权处分,主张合同无效。律师团队通过检索类似判例、举证被拆迁人家庭长期在同一小区居住等事实,最终获得法院一审支持,判决购房人S先生胜诉。

回迁房较普通商品房虽购买时价格低,但是产权办理周期不确定、产权办理时卖房人配合意愿不高等特点,在实践中易引发买卖纠纷。陈鸿慈律师与马皓月律师凭借在房屋交易及不动产登记领域的丰富经验,协助回迁房购买方维护自身合法权利,有效避免了当事人的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