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理合伙人幸自奇律师荣登 Legal 500 中国精英榜
2026年3月11日,国际知名法律评级机构《法律500强》公布了Legal 500中国精英榜单。盈理合伙人幸自奇律师荣登“北京精英:知识产权”榜单。
双线胜诉!盈理律师精准破局房地产项目公司股权转让与关联民间借贷双重纠纷,全力维护客户权益
近期,盈理律师事务所陈鸿慈律师、马皓月律师成功代理一起复杂商事纠纷案件,在房地产项目公司股权转让纠纷及关联的股东借款民间借贷纠纷中均斩获胜诉,凭借专业细致的法律服务,为客户挽回巨额经济损失。
首个私募信披部门规章对争议解决实务的影响
2026年2月24日,证监会正式发布《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监督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33号,以下简称《监督办法》),并将于2026年9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国首部专门针对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部门规章,《监督办法》的出台标志着私募基金行业法治化及“阳光化”监管又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其影响不仅限于合规运营层面,更将深刻重塑私募基金争议解决的生态与实务。本文旨在简要介绍新规核心问题,并重点剖析其对争议解决领域可能带来的影响。
春日有印,向美而行|盈理三地联动举办“三八妇女节”植物拓印活动
春风渐暖,万物舒展。春意渐浓之际,盈理北京、杭州、深圳三地办公室同步举办“拓自然之印 染花木之美”手提袋植物拓印活动。这不仅是一场关于自然与手作的体验,更是一份专属于盈理女性的节日心意。在理性与秩序构筑的法律日常之外,我们希望以花叶为媒,让每一位女性在春日的光影中,收获片刻从容与温柔。
合法性与创造力之间:二次创作作品著作权侵权性质的中德比较研究
在短视频、混剪、翻唱、戏仿等内容形态深度嵌入日常文化生活的数字时代,“二次创作” 已从边缘亚文化跃升为主流文化表达机制。然而,在中国现行著作权法框架下,这类创作始终处于合法性边界模糊的状态:司法实践中,二次创作常被认定为对原作的复制或改编而构成侵权,合理使用的适用空间则极为狭窄。当二次创作已成为常态化实践,而著作权制度的回应仍以传统规制逻辑为主,二者之间的制度张力日益显现,这一问题已不再仅是侵权判断层面的技术争议,更是著作权制度如何适配数字文化生产现实的核心命题。基于此,本文围绕二次创作作品的著作权侵权性质问题展开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引入中德比较视角,分上下两篇展开分析:上篇聚焦中国著作权法规范与司法实践,系统梳理二次创作的规制逻辑及其面临的合法性困境;下篇则转向德国著作权法的制度进展,从比较法视角探讨著作权制度回应二次创作的可能路径。
携手同行,共谱华章——盈理律所收到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感谢信
近日,盈理律师事务所收到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发来的感谢信。信中,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对盈理在过去一年中给予的支持与协作表示诚挚感谢,并对双方持续深化合作、共同推进法学教育与法律实践融合发展表达了充分肯定与殷切期待。
盈理2026 年合伙人会议在京圆满举行
聚焦 “品质筑基,规模致远” 战略,共话专业协同与业务创新。2026 年 1 月 29 日,盈理律师事务所 2026 年度合伙人会议于北京嘉里大酒店圆满召开。全体合伙人、各分所负责人及专业研究院院长齐聚一堂,围绕律所年度复盘、专业建设、业务创新与未来战略规划展开深度研讨,凝聚发展共识,为新一年发展谋篇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