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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理参与举办“第三届经济犯罪的司法认定与理论检视”学术研讨会



近日,“第三届经济犯罪的司法认定与理论检视”学术研讨会在北京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会由盈理律师事务所与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北京万合企业合规研究院联合举办。盈理创始合伙人、主任梦晗律师,合伙人、刑事合规研究院院长马超律师,资深顾问、刑事合规研究院副院长黄晓亮律师马晓强律师应邀参加了本次会议。赵梦晗律师代表盈理致辞,马超律师在有关单元进行了与谈发言。


来自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广东财经大学、北京社会科学院、高雄大学等知名高校、研究机构的学者,地方司法机关和律师事务所的专业人士,以及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的博士生、硕士生,共计7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分为开幕式及主旨演讲。主旨演讲的主题为“企业犯罪的认罪认罚问题”,下设“企业犯罪的内涵理解与司法实务中的认定问题”与“企业合规与企业犯罪的认罪认罚问题”两个单元。



开幕式由黄晓亮律师主持黄晓亮律师介绍了“经济犯罪的司法认定与理论检视学术研讨会”的往届成果与议题内容,对企业犯罪的认罪认罚问题的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进行了报告,并对与会专家的光临表示热烈的欢迎。


黄晓亮,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盈理资深顾问、盈理刑事合规研究院副院长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梁迎修教授在致辞中强调,企业犯罪问题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深远影响,但企业犯罪的治理却可能面临严重的负外部效应。企业犯罪治理需要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协调与配合,也需要兼顾效率与公平。


赵梦晗律师表示,能联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北京企业合规研究院联合举办此次会议,深感荣幸。在合规改革的背景下研究企业认罪认罚问题,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与实践导向。企业犯罪问题是一个复杂的领域,需要专家学者、实务部门的共同努力来解决。


赵梦晗(右一),盈理创始合伙人、主任


第一单元的议题为“企业犯罪的内涵理解与司法实务中的认定问题”,本单元由北京理工大学曾粤兴教授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时延安教授、北京师范大学袁彬教授分别以“企业的基本权利与诉讼权利”和“内外关系视角下企业人员经济犯罪的认定依据及其反思”为主题进行了报告。


第二单元的议题为“企业合规与企业犯罪的认罪认罚问题”,本单元报告的主题分别为“经济刑法案件被告人认罪与妥速审判”、“刑事一体化视阈下企业合规不起诉的运用与界限”和“办理企业认罪认罚案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台湾高雄大学法学院吴俊毅教授、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蔡孟兼副教授、洛阳市人民检察院一部主任姚伟检察官就以上议题分别进行了主题报告。


中国政法大学王志远教授及孙道萃副教授、北京师范大学郭理蓉副教授及杨雄副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何庆仁教授、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陶杨教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李伟副教授、西城区人民检察院王伟副检察长,北京冠衡律师事务所刘卫东主任及盈理律师事务所马超律师等与会人员围绕上述相关报告内容进行了与谈。


闭幕式由北京社会科学院法治所万方博士主持。万方博士认为,在企业合规制度与概念的引入中,应当尽量做到准确。对“严惩企业放过企业家”的制度概括,“行政合规”“行政犯”等术语的翻译,均存在部分误区,应当进行适时的反思与纠正。


研讨会在热烈的气氛中圆满结束。本次会议既为与会者搭建了学术交流的平台,也为法学教育与法律实务构筑了沟通的桥梁。未来盈理也将继续参与举办此类活动,为行业成长进步做出努力,助力行业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