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欠缴土地出让金受让人破产时出让人可采取哪些法律措施
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人进入破产程序后,受让人未按时足额缴付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出让金的,出让人作为国土管理部门,需要对受让人欠交的出让金及滞纳金进行追缴。有些土地出让金及滞纳金金额大、往往时间跨度久远,再与破产程序相遇,使得追缴程序更为复杂和特殊。本文从土地使用权出让人(以下简称“出让人”)同受让人之间的出让合同着手,结合破产法律债权申报的有关规定,着重讨论土地出让金在破产案件中的债权救济措施,确保出让人获益最大化。
